①租企一号产品(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出租人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
②租企二号产品(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又称回租租赁或返租赁,出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
③租企三号产品(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服务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①租租一号产品(同业合作、批量授信)
融资租赁公司与厂商系租赁公司合作,通过给予厂商系租赁公司一定授信额度,其有融资需求时,按照公司要求支付约定的保证金、手续费及相应设备发票等资料,公司审核后,条件满足要求可直接放款给厂商系租赁公司,公司委托厂商系租赁公司开展租后管理、租金收取等工作,厂商系租赁公司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给公司,厂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②租租二号产品(转租赁或联合租赁)
转租赁:指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联合租赁:指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无论是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都由牵头人出面订立。
商业保理:供应商通过协议方式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从而获取融资,或获得保理商提供的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
通道类业务——无追索保理业务
银行向融资租赁公司对其融资租赁产品开展保理业务。
通道类业务——外债通道类业务
外债通道业务模式是指境外金融机构以国内银行开出的融资性保函为担保条件,向境内注册的外资租赁公司发放境外人民币或者外币贷款,租赁公司再与境内用款客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银行联系客户,推荐其重点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银行以其客户资源优势,向融资租赁公司推荐可操作融资租赁业务客户,银行收取中间业务费用。
类通道业务
类通道业务是指以银行授信客户为融资对象,以取得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前提条件,融资租赁公司参考银行审批意见,并独立评审后,同意向客户发放融资租赁款,银行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有效期内向客户提供信贷支持,专项用于归还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项的业务合作模式。